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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载体桩施工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信息来源:http://www.xfytjz.com/ 作者:襄阳鹤立岩土工程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27 15:38
宜昌载体桩公司为大家整理了载体桩的基本规定。
1、对无相近地质条件下成桩试验资料的载体桩设计,应事先进行成孔、成桩试验和载荷试验确定设计及施工参数。
2、被加固土层宜为粉土、砂土、碎石土及可塑、硬塑状态的黏性土、素填土、杂填土和湿陷性黄土经过成桩试验和载荷试验确定载体桩的承载力满足要求时,也可作为被加固土层。在湿陷性黄土地区采用载体桩时,载体桩穿透湿陷性黄土层。
3、载体桩桩间距不宜小于3倍桩径,且载体施工时不得影响到相邻桩的施工质量。当被加固土层为粉土、砂土或碎石土时,桩间距不宜小于1.6m;当被加固土层为含水量较高的黏性土时,桩间距不宜小于2.0m。
4、桩身长度应由所选择的被加固土层和持力层的埋深及承台底标高确定。
5、载体施工时的填料量应以三击贯入度控制。对于桩径为300~500mm的载体桩,其填料量不宜大于1.8立方米;当填料量大于1.8立方米时,应另选被加固土层或改变施工参数。
6、当桩身进入承压水土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突涌。
7、在桩基础施工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相邻桩的上浮量。对于桩身混凝土已达到终凝的相邻桩,其上浮量不宜大于200mm;对于桩身混凝土处于流动状态的相邻桩,其上浮量不宜大于50mm。
8、当采用载体桩作为复合地基中的增强体时,载体桩桩身可不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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